排污许可证发放公示1.3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文章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01-03 点 击 量:

排污许可证发放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13日至2017 19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污控股反映。

电话:028-38115049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路北段15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许可证类型

许可内容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备注

1

眉山市兴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王福文

眉山市岷江东岸经济开发区

排污许可证

总量许可

川环许Z1011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