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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派出所开展旅店业检查和涉黄整治
责任编辑:区公安分局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1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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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管理工作,督促辖区旅店业业主自觉落实各项登记制度,2012年9月12日晚,大石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对辖区12家宾馆、酒店和小旅店进行治安检查。
在检查中,民警对发现的两家旅店未按规定如实登记的行为现场予以处罚。该两家酒店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严格落实“四个一”要求,必须实行一人一证登记入住,人证相符,坚决杜绝冒用他人证件登记、一人登记多人入住现象发生。
通过此次行业检查,辖区旅馆业业主普遍认识到宾馆酒店合法经营、规范管理的重要性,业主们纷纷表示一定严格落实旅馆业的管理规定,切实落实“一人一证,一铺一登记”制度。
2012年9月13日上午,大石桥派出所召开全体民警会议,迅速传达学习“9.12”会议精神,并于当晚迅速开展行动,在辖区迎春北路一按摩院内查获一卖淫窝点,现场挡获涉案人员6名,并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X(女,23岁,内江市威远县人)、邹XX(女,24岁,东坡区人)、陈XX(女,30岁,东坡区人)三人在东坡区迎春北路以经营按摩院为由,组织罗X(女,30岁,丹棱县人)、王X(女,17岁,东坡区人)、叶X(女,28岁,成都华阳人)在按摩院内从事卖淫行为,以此营利。以上6人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X、邹XX、陈XX因涉嫌组织妇女卖淫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违法人员罗X、王X、叶X分别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