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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公安分局破获敲诈勒索案一起
责任编辑:区公安分局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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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分局刑警二大队联合太和派出所,在市局技侦支队和分局网安大队的支持下,历时22小时,在仁寿县成功解救一名被困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2014年12月28日下午19时许,太和派出所接到群众马某某报警称:其儿子马某于2014年12月28日凌晨4时许被秦某等人强行带走,秦某称马某将其女朋友强奸,现必须拿3万元出来了事,否则马某将被送至彭山凤鸣派出所。现马守才已向秦强汇款1万元。
太和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将警情向分局上报。获悉情况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对被困人质以及秦某展开调查,同时对被困人质家属提供的电话号码及银行卡号展开侦查,另外也安排人与彭山凤鸣派出所保持联系。刑警二大队侦查员根据被困人员家属提供的情况研判被困人质可能在彭山或者仁寿,立即对两地情况进行了摸排。最终历时22小时,在市局技侦支队和分局网安大队的支持下,刑警二大队于12月29日17时许在仁寿县皇家宾馆8228房间内将被困人员解救,并挡获犯罪嫌疑人五名。
经查:马某于2014年12月28日凌晨在彭山秦某(男,24岁,仁寿县人)的住处内欲与秦某女朋友杨某(女,21岁,东坡区人)发生关系未果后离开。秦某得知此事后从成都邀约了张某等人,从仁寿邀约了伍某某(男,24岁,仁寿县人)、伍某(男,24岁,仁寿县人)、刘某(男,28岁,仁寿县人)等人总共七、八个人在太和镇找到马某,并将马某带至仁寿。期间秦某向马某的家属索要3万元了事,否则将马某送公安机关。马某家属于2014年12月28日下午向秦某提供的银行卡号内汇款1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秦某、杨某、伍某、伍某、刘某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