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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分局查处一家不按规定登记酒店
责任编辑:区公安分局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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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分局大石桥派出所民警在对东坡区明星时代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321房间实际入住人员与酒店前台登记入住人员不符,酒店方未将实际入住人员身份信息登记上传。前台工作人员张某某(女,21岁,东坡区人)未按规定登记上传旅客信息,明星时代酒店违反了《四川省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检查民警及时固定证据,依据《四川省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明星时代酒店法人童某某(男,43岁,东坡区人)、工作人员张某某分别处以3000元和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