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诚心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近年来,东坡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聚力开展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执行为,让诚信理念飞入千家万户,以实际行动弘扬诚信文化,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基本案情
朱某某经营木材,卫某某承包工程需用木材。朱某某向卫某某提供木材共7次,材料款12万余元。卫某某在支付2万元后以出具借条的形式向朱某某结算材料款。经朱某某多次催收,卫某某不讲信誉,一拖再拖,拒绝支付。
催收无果的朱某某诉至东坡法院,双方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卫某某到期未履行,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其未按照规定报告财产,本院决定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被执行人卫某某拨打执行局电话,称自己因未履行拖欠债务,被人民法院限高纳失后,生活处处受限,现已认识到错误,多方筹集资金,已将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希望法院尽快屏蔽失信信息和撤销限高行为。在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后,东坡法院依法屏蔽其失信信息和撤销其限高行为。
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应遵守的义务,也是对诚信守信精神的传承。法律不是儿戏,法院将依法打好“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组合拳,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