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法庭:以拳拳之心、殷殷之情伴老年人温暖同行
《孟子》中言:“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褚难;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孝顺双亲、尊敬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也是新时代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东坡法院永寿法庭作为辖区乡镇司法一线阵地,高度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老年人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各类纠纷,以拳拳之心,殷殷之情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在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一老人诉被告未履行照顾、护理之责。老人称其一直未婚,在1990年与被告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被告负责原告年老后的生、养、死、葬,待原告百年终身后,一切财产归被告所有。协议达成后,被告到原告家与原告共同生活,并将户口迁入原告所在地落户,在原告所在村组分得了承包土地耕种至今。但随着原告年龄增长,身体每况愈下,被告在履行照顾、护理义务方面没有尽到应尽之责。
法官通过向老人兄弟姐妹了解到老人有病在身、行动不便,遂立即决定前往老人住处开庭。经查看老人本人及住处,法官认为应当与被告深入沟通,于是便现场利用“球桌”进行调解。
经过反复商讨,法官敲定赡养方案并向被告讲法释理,要求其好好考虑,并与其确定了第二次调解的时间。最终,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失信行为以及忽视老人的不妥之处,认可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该起案件至此得以妥善化解。
在涉老案件中,永寿法庭积极探索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路径,创新涉老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涉老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传递司法温情。始终秉持“敬老,养老,助老”理念,在法庭诉服区域配备放大镜、雨伞、饮水机等必需品,设置导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诉讼咨询;针对行动不便老人,永寿法庭尽可能提供上门立案、送达、调解。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以“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方式,联合司法、乡镇、基层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推动涉老纠纷“联防联调”,切实化解涉老家事类案件。
三是立足专业审判,保障合法权益。针对涉老案件“与老人沟通不便”、“子女人数众多”等特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完成对老年人诉求合法保障。2023年以来,永寿法庭受理了涉老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1件,以判决结案,赡养纠纷3件,其中调撤2件,判决1件。
永寿法庭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与社区村委形成合力,积极组织开展涉老法律知识宣传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维权能力,切实减少涉老侵权案件,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