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2020年1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在刑事案件中准确掌握法律要义,严格、规范、公正审理案件,4月6日,东坡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及时组织庭室干警集中学习《新刑诉法解释》。
《新刑诉讼法解释》共27章,655条,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新刑诉讼法解释》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强化诉权保障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通过具体制度设计,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
学习中,庭室人员在员额法官的领学下,依次对《新刑诉法解释》进行了逐条领学,对重点法条进行逐条研读。就《新刑诉法解释》实施后在指派辩护、送达、认罪认罚等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刑事审判庭庭长要求,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要学好、悟透《新刑诉法解释》,准去把握其精髓;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新刑诉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公正执行。
通过学习,庭室人员表示,对《新刑诉法解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准确的把握,为办理刑事案件打下了理论基础,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准确运用法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