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多家单位旁听庭审受警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1-04-02 点 击 量:

3月31日,东坡区法院依法宣判了眉山市彭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副主任余某某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依法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为主动接受监督,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东坡区法院邀请眉山农商银行等多家单位共计5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旁听庭审。庭审过程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并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平稳有序。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常怀律己之心,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