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受损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0-01-16 点 击 量:

近日,东坡区法院思蒙法庭刘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利用社交网络平台“陌陌”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最终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支付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该案被告刘某与原告王某配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陌陌”认识并最终发展成婚外恋。后被告刘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添加原告为好友,加入原告所在的社交群,在群内向原告好友大肆散布与原告配偶出轨细节,致使原告王某蒙羞,身心受损。原告王某最终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

考虑到双方争执较大,同时涉及双方家庭隐私夫妻关系,承办法官在认真查阅案卷后,并未选择开庭审理的传统模式,将双方当事人及亲友约至法庭,从家庭和睦、社会道德的角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道德层面和法律规范对刘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同时做原告王某的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道德教育和耐心劝说,被告刘某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原告当庭道歉并自愿补偿原告3万元,原告王某也表示原谅被告。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旁听的双方亲朋好友释明了名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普法宣传,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的普遍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