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9-08-09 点 击 量:

8月7日上午,东坡区法院召开了眉山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案由东坡区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团队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经随机摇号确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为管理人。

 

本案债权金额达780736558.5元,债权人及其代表共计192人到场参加了会议,眉山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职工代表和管理人、审计人员、评估人员均到场参加会议。因本案涉及华侨债权人39家,东坡区法院专程向市委、区委统战部报告了相关情况,并邀请统战部派员列席会议。

会议在东坡区法院的精心组织下顺利进行,实现了全部预期目标。会议共计18项议程,管理人就管理人工作、债权审查、财产管理方案、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管理人报酬向债权人会议作了报告。债务人眉山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就公司概况、经营状况、破产重整原因、下一步打算等事项向大会作了报告。债权人就其关心的问题分别向债务人、管理人进行了询问。最后,合议庭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并表决通过本案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