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法院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眉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区法院 文章来源: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8-03-28 点 击 量:

3月22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眉山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会暨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东坡区法院报送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即《受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该案承办法官、东坡区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刘晓丽应邀参加发布会并作案例介绍。

2017年7月18日,东坡区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李某某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某对申请人张某某实施家庭暴力,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这是自东坡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成立以来,发出的首份维护女性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为确保保护令得到执行,东坡区法院主动向双方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居委会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争取社会各界的协助支持。事后,通过回访得知,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对被申请人起到了震慑作用,效果明显。2017年9月,陈某某与李某某的婚姻关系也在法院调解下和平解除。

此次十大典型案例评选自2017年3月发出通知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各地申报案例50余篇,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妇联初审,选出18个案例进入专家评审团终审,最终评选出十大典型案例。专家评审团认为,东坡区法院报送的受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眉山市范围内首次采取“人身保护令”制度的案件,依法、适时、适度地干预了家庭暴力,保护了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为今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示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