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通知

责任编辑:区残联 文章来源:区残联 发布日期:2017-09-05 点 击 量:

各乡镇、街道残联:

为大力推进我区残疾人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眉东府发〔2016〕12号)和区委、区政《关于大力实施2017年十大民生工程项目及10件民生大事的通知》(眉东委〔2017〕34号)要求,现就2017年东坡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数量及资助标准

面向东坡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专合组织。资助扶持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项目11个(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由区残联根据各单位培训残疾人的规模资助1-3万元。受资助的项目应于年底实施完毕。

二、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财务制度健全,师资力量和培训服务场所能满足专业培训服务需要。

(二)单位组织帮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登记在册或所覆盖同产业的东坡区籍残疾人50人以上。

(三)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项目措施具体,真实有效,且体现残疾人个性化需求。

(四)承诺将所获得的资助金专款用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其中50%用于补助残疾人农资采购,其余资金用于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相关支出。

(五)承诺项目实施完毕后,将扶持残疾人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在单位办公场所张榜公示、建档备查。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公告。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cl.dp.gov.cn)残联工作动态栏目发布项目征集公告。各乡镇、街道收到本通知后,同步开展宣传,让本区域关心热爱助残的组织知晓。

(二)摸底调查。各乡镇、街道残联9月8日前,对本地社会组织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项目计划。

(三)初审上报。9月12日前,各乡镇、街道残联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上报区残联。

(四)组织评审。9月15日前,区残联组织对各乡镇、街道残联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区残联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资助对象。

(五)评估总结。资助项目实施完毕后,受资助的相关单位于2017年11月底前向区残联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材料。对项目实施成效明显、残疾人增收效果显著的单位优先纳入下年度资助范围。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残联在项目初审和推荐中,要综合考虑申报单位的社会形象,真正把能真心实意帮助残疾人发展生产、就业创业的单位推荐出来。

(二)各申报主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完不成项目计划,残疾人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回资助资金。

(三)请各乡镇、街道残联于9月1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单位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1)、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人员花名册(附件2)、申报单位注册证照复印件及2017年东坡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报区残联,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东坡区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项目申报表

                      2. 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用技术培训服务人员花名册    

                          

 

 

 

                     眉山市东坡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