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况信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承担东坡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七、承办省、市、区委、省、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