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2017年度“十佳自强模范”评选活动方案

责任编辑:区残联 文章来源:区残联 发布日期:2017-05-12 点 击 量:

根据《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2017年度“东坡好儿女”、道德模范评选表扬方案〉的通知》(眉东委办〔2017〕26号),特制定“十佳自强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一)评选范围:东坡区辖区内残疾人中身残志坚、自强不息,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2016年已参评人选,今年不再参评;同一参评人员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二)评选人数: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事迹感人,在残疾人中得到普遍赞誉,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三)有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或出版专著、论文,获得市以上科技成果奖,自主创新,取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自主创业取得成效,并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得到残疾人和社会广泛赞誉普遍认可; 

(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乐于奉献,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六)在残疾人文体活动中获得区级以上奖励,或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绩特别优异;

(七)在其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表现突出。

三、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以文件形式、会议动员等方式和残联官方网站发布评选活动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评选的目的意义,号召全区广大职工群众积极行动,广泛参与,扩大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活动氛围。

(二)推荐报名(报名截止日期9月30日)。采取个人自荐和推荐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评选条件,在认真选拔、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

(三)资格审查。对所推荐人选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审核。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予参评。

(四)组织评选。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查验有关证书、文档等,选出眉山市东坡区“十佳自强模范”初步候选人15名。

(五)审查公示。将评选出的15名“十佳自强模范”初步候选人名单分别报送区纪委、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区残联将审定后的“十佳自强模范”候选人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评选表扬。公示期满后,区残联于10月31日前将“十佳自强模范”的确定人选报区“东坡好儿女”、道德模范评选表扬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中筛选出10名先进典型,报请区委同意后,作为当年度的“十佳自强模范”。2017年度“十佳自强模范”由区委、区政府印发表扬通报并开展颁奖活动。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此次评选表扬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快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抓手,力争通过评选表扬达到完善科学评价机制、形成实干舆论导向、力促残疾人事业纵深发展的目的。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层层负责、认真把关,确保客观公正、宁缺毋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间做好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残疾人的意见,公开民主地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对未严格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表扬对象,经核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视情况处理。

(三)认真总结,及时申报。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拟评选推荐的人选要深入进行事迹总结提炼、挖掘采访和宣传报道,分别形成2000字左右真实感人、时代感强的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特点突出、表述精当的事迹简介,同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于2017年9月30日前上报电子文档和2寸彩照3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坡区残联办公室  余承治,电话:028—38226361,邮箱:835124132@qq.com),地址:东坡区黄州中路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