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统计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2-04-15 点 击 量:

目录

第一部分东坡区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东坡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东坡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一部分 东坡区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1)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区性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执行全国统计的基层报表和统计标准。

(3)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进行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4)具体组织实施全国性的包括人口、农业、经济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其它经济调查,审查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规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5)检查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6)规划、协调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库,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 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分季度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召开会议集体学习40余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2次,其余班子成员讲党课3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15次,撰写各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等80余篇。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季度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开展局机关保密教育管理。三是组织“街长制”包保志愿服务活动,“片长”“总督”定期履职。四是对接乡村振兴联系工作,派驻驻村第一书记1人,选派联系干部8人联系32户脱贫户。五是立行立改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止目前,4类13项41个具体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完成。

2. 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扎实业务培训。全年组织调查单位参加专业培训20余次,培训相关业务人员1000余人次。二是持续做好入统工作。全年,共计上报入统入规企业92家。

3. 提升统计服务。今年已编印统计月报10册,预计全年编印11册;形成东坡区经济运行形势分析10篇,专业分析20余篇;印发《2020年统计公报》《2021东坡统计年鉴》;撰写专题分析3篇,调研报告1篇。

4. 强化统计法律宣传。一是区政府常务会上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二是开展法律培训8次,培训统计人员1000余人次。三是将《统计法》及实施条例等纳入了党校的法治教育培训课程。

5. 强化统计监督。每月各专业对报表数据异常企业、单位进行数据核查核实,全年核查企业700余家,其中名录核查600余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行政单位1个,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眉山市东坡区普查中心和眉山市东坡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2021年末在职职工21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8人,临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东坡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532.0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06万元。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32.0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七人普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

我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53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06万元,占100 %,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我局2022年支出预算53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6万元,项目支出24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532.0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七人普项目支出减少。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532.06万,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06万元,比2021年减少5.45万元,主要原因七人普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06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292.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专项统计业务2022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专项统计调查业务、名录库、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等年度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专项普查活动2022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及人口抽样调查。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东坡区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 6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46.2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 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6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6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万元 ,主要是去年预算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各级检查、指导及各项统计调查业务接待较多,今年相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区统计局

6

0

0

0

0

6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东坡区统计局机关财政拨款预算经费为62.9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的保险、加油、维修0万元,空调、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办公家具等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 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2年单位预算无安排更新公务用车。2022年单位预算无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保障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建成一个动态管理的名录库,为各职能部门准确查询相关数据提供服务,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绩效目标: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及后期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专项统计调查业务经费(含名录)绩效目标:保障统计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期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