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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信息

    区统计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国家机关正科级机构,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许可股)、综合农财股、工业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投资建设股以及统计执法队。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眉山市东坡区普查中心和眉山市东坡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区性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数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执行全国统计的基层报表和统计标准。

    三、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进行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四、具体组织实施全国性的包括农业、人口、经济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其它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规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五、检查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六、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建议,规划、协调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为,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八、负责协调全区的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以及统计科学研究工作,配合人事部门组织全区统计专业职务考试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