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机构设置


    综合部

    一、目标考核

    1.组织起草管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重要文件。

    2.负责起草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创新工作总结,做好申报工作。

    3.收集管委会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管委会年度目标任务书,负责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工作。

    二、党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各项指令、规章、决定。

    2.负责党工委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基层党员和党组织,指导非公有企业党建工作。

    3.负责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务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组织党员政治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开展党员活动。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创优评优活动。

    7.牵头办理党代表建议、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三、政务工作

    1.负责审核以党工委、管委会、投资公司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主要领导的讲话稿、工作报告及其他综合性材料。

    2.组织协调: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各部室的协调工作。

    3.人事管理:负责转接人事关系,管理人事档案;负责承办机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公务员、事业人员、临聘人员的年终考评工作;负责编制工资表、差旅表,做好工资申报。

    4.机关效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

    5.组织活动:组织开展党务活动、工会活动、共青团、妇联活动等,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

    四、文书管理

    1.负责文件打印、收发、送转工作。

    2.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办公室各类证书、证件的年检、换证。

    4.负责办公室印章、印信的使用和保管。

    5.负责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

    五、接待参观

    1.负责办公室日常接待工作。

    2.负责来园区参观、视察的接待工作,制定接待方案,组织方案实施。

    六、后勤保障

    1.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订购、保管、发放工作。

    2.负责机关内部食堂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安排会务、公务接待用餐。

    4.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及驾驶员管理。

    5.负责办公区域的清洁。

    6.负责办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7.负责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对口联系单位:除其他部门联系单位之外的单位。

    电话:028-38601996


    经发部

    一、经济统计

    1.统计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2.统计园区固定资产投入,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3.统计园区企业经营状况,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4.统计园区企业税收,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5.根据管委会需要编制统计报表并上报。

    6.建立并保管各类经济档案。

    二、经济运行

    1.研究国家及地区宏观经济政策,为园区发展、企业发展提供指导服务。

    2.负责起草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计划。负责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调研、分析、检查、汇总和上报工作。

    3.负责园区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分析园区经济运行状况,提出调节建议和调控目标,编制园区经济运行发展报告。

    4.撰写涉及经济工作的经验交流材料、汇报材料。

    5.协助企业争取上级各项扶企政策性资金并做好协调申报工作。

    三、安全生产

    负责园区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四、其他工作。

    1.完成市、区两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2.负责第三产业发展相关统计、材料报送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对口联系单位: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泡菜产业局、农业局、统计局、质监局、三产办。

     电话:028-38610882


    住房和规划建设部

    一、园区规划

    1.会同市区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园区控规、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依据批准的规划与园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规划实施意见,稳妥严格推进规划实施。

    2.会同市区规划管理部门组织对园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批、报建。协调相关部门,为园区项目的规划、建设报建程序做好服务、协调、管理工作。

    3.依照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日常管理。

    二、基础设施建设

    1.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2.负责园区道路、桥梁、污水处理、排洪沟渠、地面建筑、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组织立项、设计、勘查、评审、预算、财评、招投标、报建、施工、验收、投入使用、审计结算等工作。

    3.在市区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对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确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造价目标予以完成。并做好项目工程的协调工作。

    4.负责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三、投资项目建设管理

    1.指导并协助办理所有投资建设工作项目的“一书三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

    2.负责监管在建投资项目,负责在建项目催建,跟踪施工进度,参与竣工验收。

    3.对投资项目各类规划建设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四、安全管理

    在市区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园区在建项目施工建设安全管理。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对口联系单位: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供排水公司、供电局、天然气公司。

    电话:028-38588318


    财务部 

    一、融资工作 

    1.及时掌握国家信贷政策和各大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2.做好融资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贷款及时到位,保障园区建设资金。 

    3.开辟除银行融资外的其它融资途径,保障园区长期发展资金。 

    二、财务管理 

    1.拟定财务管理制度。 

    2.分类设置管委会财务科目,做好财务核算。 

    3.编制管委会收支预算,经审批后执行。 

    4.配合完成园区各项资金审计工作,准备相关材料。 

    5.建立并保管财务档案。 

    三、资金管理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办理支付中心结算业务。 

    3.保管现金及各类有价证券。 

    4.按规定统筹安排园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资金,审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票据的日常管理。 

    5.加强对乡镇征地拆迁资金和农户资金的监督管理。 

    6.审核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做好资金安排及票据管理。 

    7.按时发放管委会干部职工的工资,足额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8.负责园区内政府出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方案审核工作和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资产管理 

    1.拟订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国有资产的政府性采购。 

    4.负责岷江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类证书、证件的年检换证。 

    五、税费管理 

    1.执行“一费制”管理规定,收取投资项目管理费并分类结算处理。 

    2.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完成园区税收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对口联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税局、地税局、金融机构。 

     电话:028-38610868 


    招商引资局 

    一、招商工作 

    1.贯彻执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园区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编制招商指南和其他招商引资宣传资料;负责建立和维护招商网站,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信息库;做好项目信息征集、分析和对外发布;负责宣传、推介园区资源、投资优势和优惠政策,为国内外投资商提供咨询和服务。 

    3.负责项目建议书、投资合同、补充合同等文件的拟定申报工作,在项目合同签定前征求区投资促进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意见。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联络、洽谈工作。组织招商项目的准入评估;负责 “一事一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接待、政策咨询、项目洽谈、项目初评和合同起草等;对重大项目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谈判。 

    二、优化投资环境 

    1.负责协调新入驻项目地块的选址工作。 

    2.组织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大型商贸洽谈活动。 

    3.积极开展优化投资环境的调研,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建议并撰写调研报告;协调有关部门为外来投资企业兑现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协调落实有关保障措施。 

    4.负责商贸洽谈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办理招商涉外事务,指导进出口业务。

    5.统计园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 

    6.管理和促进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三、其他工作 

    1.完成市、区两级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对口联系单位:投促局、商务局。

     电话:028-38119936 


    群众工作部 

    一、征地拆迁 

    1.根据经园区领导审定,区政府批准的征地拆迁方案,向乡镇下发征地拆迁通知。 

    2.配合乡镇积极宣传征地拆迁安置政策。 

    3.参与征地拆迁协议的谈判和签订。 

    4.监管核实征地拆迁工作中土地、房屋、青苗等补偿数量及安置人口数量。 

    5.监督乡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资金使用。 

    6.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矛盾。 

    7.协助乡镇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8.协助乡镇对征地过程中出现的抢搭抢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信访维稳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分析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并形成长效机制。 

    3.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做到园区项目应评尽评。建立“维稳跟着项目走”工作体系。  

    4.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好现场化解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6.在园区内开展禁毒、打击传销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 

    7.建立并保管相关资料档案。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对口联系单位:区委政法委、群众工作部、应急办、法制办。 

    电话:028-38610885 


    企业服务中心 

    一、政策服务 

    1.指导园区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2.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维护企业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解决企业在建设和生产中的合理要求,协助落实企业享受各类投资优惠政策。 

    3.负责对园区企业履约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企业按时修建、按时投产、按期达到税收额度等合同约定事项。 

    二、要素服务 

    1.负责按招商合同约定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2.负责园区企业水、电、气、通讯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协助解决企业生产要素问题。 

    三、人才技术服务 

    1.建立园区企业人才服务工作站和企业高级人才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组织企业搞好人才现状调查和急需紧缺人才上报;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服务。 

    2.协调相关部门对企业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 

    3.推动园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组织企业参与创品牌活动。 

    4.组织推荐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园区企业申报创新基金、创造发明贡献奖等活动。 

    5.负责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6.负责联系指导企业工会相关工作。 

    四、企业融资服务 

    1. 协调银企关系,收集企业融资需求,搭建企业融资平台。 

    2.帮助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为企业上市提供帮助和服务。 

    五、企业发展软环境建设 

    1. 协调企业对外关系,为企业搭建各种平台,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外界的交流。 

    2.负责园区生产企业劳资工作,协助上级工会指导非公企业开展集体工资谈判,协助非公企业开展工会活动。 

    3.协调解决企业外来职工子女入学及随行亲属办理户口事项。 

    4.定期组织园区企业进行软环境测评,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5.规范相关部门对园区企业收费、检查验收、评比达标等工作,确保企业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 

    6.负责牵头调解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 

    7.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园区企业劳务关系,解决园区企业职工工资、劳动安全保障及劳资纠纷问题。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对口联系单位:人社局、工商局、工商联、教育局、金融办、民生办、科学技术协会、政务服务中心及水、电、气要素配置的相关单位。 

    电话:028-38588328 


    土地储备中心(国土分局) 

    一、土地储备 

    1.编制土地储备计划。 

    2.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3.建立土地储备经营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 

    4.开展土地经营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 

    5.协助乡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园区国有土地的回收、回购;园区闲置土地的开发。 

    二、土地出让 

    1.负责催收土地出让金,统计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情况。 

    2.协调相关部门办理项目土地出让、拍卖手续。 

    3.配合财务部完成土地融资抵押手续。 

    三、土地整理 

    1.制订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编制土地整理预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对口联系单位:国土资源分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电话:38588138 


    城市管理办公室

    一、基础设施管理 

    1.配合住建部参与园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公交站台、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气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交通设施、城市景观、绿化工程、户外广告、应急工程等)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 

    2.负责园区城市基础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报修。 

    二、园区环境治理 

    1.负责园区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管、使用和维护园区环卫设施,集中处理园区垃圾。 

    2.负责设计园区公共绿化方案,栽种、养护绿化植物,保管、使用和维护园区绿化设施、设备。 

    3.负责园区市容市貌管理,规范园区企业对外形象。 

    4.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创卫工作。 

    5.负责园区道路的掘路、道口开设、占道、广告、商业性活动的审批服务工作。 

    6.规划和管理银行、保险、通讯、交通、能源、商店等营业性服务业在园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7.负责园区内雨污管线接口、施工排水、渣土清运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园区企业排水、排污进行监测。 

    8.组织防汛、排涝等抢险救灾工作。 

    9.负责园区城市管理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工作。 

    三、执法监察 

    1.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依法监管并查处乱搭乱建、抢搭抢建、占道经营、阻塞交通的行为。 

    2.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并查处非法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破坏道路整洁、损坏园区绿化等行为。 

    3.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并查处通行园区的非法超重、超载、超高车辆及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 

    4.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并查处破坏道路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行为。 

    5.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并查处非法开采、运输连砂石行为。 

    6.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城管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7.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对园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应急情况的处置。 

    8.监管督导崇礼、永寿两个乡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对口联系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城管分局。 

      电话:028-38610881 

     

    旅游与品牌发展办公室 

    一、旅游发展 

    1.负责编制中国泡菜城旅游发展规划。 

    2.负责打造中国泡菜城体验旅游环线。 

    3.负责设计定制中国泡菜城特色旅游产品。 

    4.负责设计定制中国泡菜城景区旅游导视系统。 

    5.负责旅游发展相关工作 

    二、品牌营销 

    1.负责中国泡菜城门户网站的建立及后期运行管理。 

    2.负责中国泡菜城网上销售平台的运营管理。 

    3.负责中国泡菜城官方微信平台的维护管理。 

    4.负责中国泡菜城的对外宣传工作。 

    5.负责定期开展中国泡菜城品牌营销相关的各项活动。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对口联系单位:区新闻中心、区外宣办、文体旅新局、文联、摄影家协会、书画协会、新闻媒体。

    电话:028-3858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