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代拟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在意见征求期内(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0日),未收到通过电话反映、电子邮件、信件传达等方式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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