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严格落实依法治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切实加快依法治区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党委对一切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坚持“谁用法、谁普法、谁学法”的原则,多次在党委会议、全体机关千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全年工作规划,年初党委理论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时,将学法列入专项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学法,增强法律意识。
二、加大普法教育,强化法治建设
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习《宪法》、《民法通则》《公务员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此外,还组织党员干部网络自学《学习强国》,坚持了党委委员会上领学等会前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各执法单位执法水平,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培训。召开廉政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引以为戒,廉洁从政。利用村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和法治文化宣传墙、广场大屏等阵地,对农村干部群众进行普法,大力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禁毒知识等,上门进行反诈app宣传,保证反诈app的覆盖率,提高群众反诈骗意识,通过普法,增强了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扎实纠纷排查,多元化解矛盾
一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抓好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践行“枫桥经验”,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将双满意、双提升以及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基层民主法治。我镇不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与积极性,通过开展“依法治村”活动,推进法治示范村建设,规范村规民约,巩固和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社会矛盾化解调处。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真正实现便民、安民。坚持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并且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每周上报各村矛盾纠纷调解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分析研判会,及时解决群众上访、上诉、矛盾纠纷的问题,形成组上、村上、驻村干部、政府多元化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学习贯彻“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遏制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加大普法力度,营造学法氛围
我镇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结合普法规划,有计划的对干部群众进行普法宣传,采用进社区、进村、进学校、进单位,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政府也利用学法考法平台,对政府干部进行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意识,村、社区利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和法治文化宣传墙、广场大屏等阵地,潜移默化宣传法治,各村选出3名法律明白人,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开展多元化法治活动,提高群众法治热情。
五、完善服务体系,提供便利服务
2023年8月永寿政府与永寿法律服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同时将法律顾问工作延伸至了下辖11个村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确保镇、村各项工作合理合规合法,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行为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大对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加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合法精简办事流程,落实落细“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群众跑腿次数,确保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把服务群众的事项办好。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完善监督体系。向群众公开、公示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三微一端”、村务工作群、村务公示栏等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畅通群众的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强化基层治理。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等,加大摸排纠纷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问题,切实为群众进行调解,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村、社区建立日巡逻方案,加大巡逻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矫正等措施,全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妥善处理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妥善处理信访案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案责任制,镇领导牵头负责调处,及时将矛盾消化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进京或到省市上访事件。
(四)强化工作的落实程度。将工作下发到各个村具体责任人身上,实行包案责任制,细化责任人,将工作落实到深处,不定时进行抽查,强化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