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重要批示,保护好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关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川农函〔2020〕962号)《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川农规〔2022〕1号)《关于眉山境内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渔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通告》(眉农函〔2020〕154号)等有关规定及省、市禁捕工作部署,结合东坡区实际,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话反映,拨打(028—38226795)反映您的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件地址:874936631@qq.com
三、信件传达或当面反映,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中巷44号(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