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立足职能,积极行动,加大对集贸市场重点区域和行业监管力度,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分类部署,层层动员,班子成员深入工作一线,加大整治宣传,增强市场业主和市场内经营者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大力解决市场经营者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部门街道社区联动
召开街道和各社区网格组长会,明确任务、培训到位,发挥网格末梢社会治理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共享共治的氛围。
三、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
落实市场监管指导责任,检查创建活动开展,要求市场开办方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认真落实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快速检测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四、建立完善食品准入制度,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建立各类规章制度。要求全区依法设立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立健全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市场设施规范、环境清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建立、自律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二是建设集贸市场快检室。每天最少检验10批次农产品,主要检测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重点项目,并将当天的检测结果向群众公示,实时上传到省市场监管局的监测系统,从源头保障市民餐桌安全。
五、对市场内食品三小检查到位,通知到位。要求证照齐全,无销售过期食品行为,健康证在有效期内,标志标识、三防设施、卫生保洁等到位。市场监管全员下沉,巡查到位,对拒不配合的行为警告、处罚到位。

六、加强对市场活禽、鱼店进行检查,确保无销售野生动物行为。
七、督促市场内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