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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立案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发布机构:东坡区民政局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川剧爱好者协会:

经核查,你单位未接受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在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整改提示函》后,也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涉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的规定,我局已决定立案。

因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立案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到我局领取《立案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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