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养老服务机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设施专业化、规范化运营水平,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的运营方,负责我单位所属养老服务用房的托管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养老服务用房运营项目。
采购单位: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项目概况:本次的养老服务用房位于东坡区齐通路东五段88号14幢1-2层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为338.63平方米。年租金69080元,该用房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主要用于在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普惠型社区养老服务。
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建民营”模式,即政府提供场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力量负责日常运营、改造升级、设备购置及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实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中标运营方必须确保该用房仅供用于养老服务,不得改变其养老用途,
不得挤占、挪用。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收回用房,且不补偿运营方已投入的装修等费用。
服务期限:本次确定的运营合作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协商续约。
运营范围:中选方需全面负责该养老服务用房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配餐、文化娱乐、健康管理、居家上门等基本养老服务。鼓励运营方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拓展心理咨询、法律咨询、老年教育等特色服务项目。
投入责任:运营方须负责项目运营所必需的内部装修、设施设备购置及更新维护等投入。
公益属性:运营方应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运营。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公开透明、合理合规,并接受监督。
二、运营机构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文件递交
文件内容:运营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材料,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申请书(含机构简介、服务方案、收费标准等);
(二)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
(三)运营方案(含服务内容、人员配置、收费标准);
(四)用房使用计划及承诺书(含用途保证、安全责任)。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承诺函(承诺对自身资质及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全部要求)。
封装要求:所有方案文件应密封装袋,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骑缝章。信封外应清晰注明项目名称、运营单位全称。
递交时间与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8点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封装要求的视为无效方案。
(二)递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事业发展股。
(三)联系人:徐老师,联系方式:028-35019205
四、合同签订与付款
通过遴选的机构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与我单位签订正式用房合同。租金款项将在采购单位确认后,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遴选即视为完全接受公告的所有条款。
(二)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