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东坡新闻 > 公告公示 > 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眉乐高速公路TJ4项目经理部新增临时用地的批复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2-28  点击:

眉市规自资复〔2026〕9号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天眉乐高速公路TJ4项目经理部新增临时用地的批复


四川天眉乐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

你公司(单位)委托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眉乐高速公路TJ4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天眉乐高速公路TJ4项目经理部新增临时用地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东坡区富牛镇富牛社区2组、长虹社区4组土地,0.3962公顷(其中:农用地0.160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466公顷,园地0.07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8公顷〕、建设用地0.2362公顷),用于天眉乐高速公路TJ4项目施工便道、材料堆场。

二、临时用地有效期自2026年2月25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擅自改变临时用地用途、擅自扩大临时用地范围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请你单位按规定妥善处理好补偿等相关事宜。

五、你单位要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在使用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做好环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对涉及占用的耕地,按相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按批复用途进行建设时,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落实防治措施。临时用地使用期满的复垦等事宜,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5日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用房公开遴选运营方的公告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4日-28日规划许可“一书三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