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的问题
26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部门2024年度预算和决算。
已完成整改。今后,区水利局将在决算编报工作中严格遵循“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规定,规范收支核算,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同时加大决算审核力度,从严把关,确保决算数据的完整性,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二、关于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在编制部门资产负债表和资产年报时,未将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合并纳入核算范围。
正在整改。区水利局目前正在组织下属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和水利基础设施清查,确保账实一致后并入区水利局账套,同时保证今后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年报时数据的完整性。
三、关于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和执行财经方面的问题
(一)违规报销差旅费8840元。
已完成整改。涉及人员已完成退款,区水利局今后将严格执行《眉山市东坡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厘清报销标准、程序,同时落实专人对差旅报销单进行审核把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二)下属事业单位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辆。
已完成整改。醴泉堰水利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经鉴定为报废,并于12月3日向区财政局报送《关于申请将下属单位车辆报废处置的函》,区财政局已批复同意报废。今后,区水利局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三)坐收坐支非税收入29.68万元。
已完成整改。东风支渠水利服务中心已将29.68万元全部上缴非税专户,区水利局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四)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万元。
已完成整改。万胜片区水利服务中心已将4万元全部上缴非税专户,区水利局今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四、关于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金花支渠整治项目跟踪审计方面的问题
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已完成整改。业主单位已完善内控制度,明确责任与权限、加强监督与检查。今后,区水利局将强化项目监督检查,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开展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