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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12-08  点击: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科提出。联系电话:028-38168962;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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