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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声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万胜镇  文章来源:东坡区万胜镇   发布日期:2025-12-01  点击:

声明单位: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701MB1134721C

法定代表人:周鹏

住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政府

因保管不慎,本单位不慎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编号为:12511701MB1134721C,发证机关为:眉山市东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现依法声明该证书作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证书即告失效;

2.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拾获该证书,请立即交至发证机关或本声明单位;

3.本声明已通过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于2025121日发布公示;

4.本单位已向眉山市东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交补办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正在依法补办理手续。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盖章):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发布日期:2025121

联系方式:38570011

联系人:徐召威  电话:13688487940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府街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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