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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眉山市东坡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意见建议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文章来源: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11-26  点击:

为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有效覆盖,在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编制指引(试行)》的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按照东坡区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结合东坡区乡村规划实际管理需要,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眉山市东坡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共30日。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东坡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地区。村庄建设边界内的农民建房、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乡村产业等项目建设以及村庄建设边界外必需的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确需保留修缮的农村住宅等情形可以适用通则。

二、编制原则

坚守底线,节约集约。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重要控制线与规划分区管控要求,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底线,保护各类优质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好建设开发的生态底线,合理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以人为本,简明实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公众参与原则,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形成简明扼要、管用好用的“通则”成果。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延续现有村庄空间肌理,深入挖掘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结合乡村自然环境、资源条件,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各项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挖潜存量,提升品质。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严控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深入挖潜存量村庄建设用地。保护好东坡区自然山水格局,塑造高品质人居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奠定空间基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实名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意见受理: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

电 话:028-38114315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环湖东路47号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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