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眉山市东坡区园区工业标准厂房
分割转让登记暂行管理办法(修订)》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产业园区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登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中小微企业入园发展,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全区发展实际,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园区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登记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对《眉山市东坡区园区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登记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于2025年11月13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28-38517607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园区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登记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