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保障服务,降低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东坡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2025年东坡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险服务。
一、采购内容
(一)为东坡区享受“以奖代补”资金的2478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包括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监护人应承担的经济 赔偿责任;精神障碍患者走失后,监护人支出的找寻费用;精神障碍患者就医期间造成医护人员伤亡,监护人应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
(二)在东坡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因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导致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属于当地政府救助范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救助金给付责任,负责给予赔偿。
二、采购资金及要求
本次购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险资金不超过24万元,项目不接受分拆或联合申报,保险服务期限为1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开展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相关业务的资质。
(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本地区(或服务覆盖区域)有固定的服务网点及专业理赔、客服团队,能快速响应理赔及咨询需要。
(四)具有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保险服务经验(如类似保险服务案例,可在申报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四、采购流程
(一)申报。有意向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内容编制保险方案(保险计划书),向采购单位提交申报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二)评审。采购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资质、保障方案、保费报价、服务能力、过往案例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供应商。
(三)公示。采购单位将项目评审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立项。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定保险方案,合同中明确投保险种、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险保费、保障额度、增值服务、理赔流程等,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采购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立项。
五、申报资料
(一)《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副本)等相关资质。
(二)保险方案(保险计划);
(三)供应商介绍(含公司概况、服务方向、获得荣誉等);
(四)其他证明材料(类似的保险服务经验、案例,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结果等)。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采购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二)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保险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相关规定,且保障内容真实可落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18:00前。
联系人:段丽霞,联系电话:15883313658,邮箱:510225480@qq.com ,地址:东坡区一环东路169号。
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