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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 山 市 东 坡 区 卫 生 健 康 局关于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医疗卫生辅助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5-09-12  点击:

根据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眉卫发〔2025〕14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医疗卫生辅助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核成绩及岗位排名详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具体有关事项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电话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等原则确定人选。体检原则上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可认可其结果,不再重复体检。

(三)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募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招募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招募。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次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298507。

附件:1.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医疗卫生辅助岗位考核成绩及岗位排名表

      2.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医疗卫生辅助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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