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东坡新闻 > 公告公示 > 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5-07-15  点击: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吴素花诊所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眉山吴素花诊所

眉山吴素花诊所于2025年6月20日至6月27日,未经核准擅自使用甲磺酸培氟沙星等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违反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警告

眉山市东坡区
卫生健康局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结果公开信息[眉山“中国泡菜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下一条: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