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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生态环境局  文章来源:东坡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7-07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

电话:028-38119464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市东坡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暨“李子埂农水厂点位建设”)项目

秦家镇、万胜镇

眉山市东坡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1、新建水池1座,总容积200m³;新建提水泵站1座,改建提水泵站1座,总装机205kW;新建配电设施1套;铺设管道34028m(其中干管4588m,分干管11040m,支管17014m,泵站上水管1316m,水库放水管70m);安装水表量水设施216套。

2、新建控制中心中控系统1套、提水泵站远程控制系统2套、视频监视系统3套。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施工区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建筑材料覆盖,防尘围挡,及时回填,运输车辆采取覆盖等措施。

二、废水:

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当地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噪声污染。

四、固废:

表土及开挖土石方暂存堆放至管沟两侧,待管道安装完成后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至政府指定堆放地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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