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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1-10  点击:

四川省国太精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项目(2#生产车间)于2023年4月28日开工,2023年9月19日完工。该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5.5万元,现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10日,联系人:李胜学,电话:028-38221661,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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