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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童静文等3人拟享受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9-18  点击: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1万元/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童静文和邹洁2人、脱贫劳动力彭艳1人,共计3人,向我单位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材料审核、实地查验,童静文等3人符合文件规定,共计补贴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反馈电话:028-38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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