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眉山市东坡区选用6名乡村植保员,经申报、乡镇初审择优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复审等程序,按照我区病虫害监测实际情况,确定6名乡村植保员,名单见附表。现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21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28—38293928。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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