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东坡新闻 > 公告公示 > 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11-28  点击:

眉山几案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杨杰等八名劳动者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眉东劳人仲2023421)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组庭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回避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512日上午930分至13日,开庭地点为本院仲裁庭,请准时到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劳动保障大厦五楼501。联系电话:028-38289802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四川省利真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四川精艺讯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