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众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鹭湖.溪山院12#、16#、17#、18#、19#、对外公厕、垃圾压缩站、地下车库二期项目于2023年4月15日开工, 2024年12月4日完工。该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65.2493万元,现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 1月19日,联系人:李胜学,电话:028-38221661,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16号。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