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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南区D-63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的批复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9-06  点击:

眉东府复〔2024〕40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南区D-63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的批复

甘眉工业园区南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送审<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南区D-63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的请示》(甘眉南委〔2024〕16号)收悉。经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南区D-630地块规划调整论证。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主要控制性指标为: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47067平方米。

二、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设施均按照相关规范和《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执行。

此复。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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