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东坡新闻 > 公告公示 > 正文

眉山市东坡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12-04  点击: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降低自然灾害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镇(街道)坡度在二十五度以上的坡地均属于陡坡地。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四、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措施。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眉山市东坡区水土保持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公布 2023 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行政许可办件量统计表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