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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置房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1-10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置房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23〕1号

为解决失地农民住房状况,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拟对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置房二期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置房二期项目。

二、征收范围:眉山市鑫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涉及国有土地约97.07亩。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二)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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