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听证地点:苏祠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听证主持人:帅志军
记录人:王 勇、王 峰
听证参加人:
(听证人3名)
陈凌茂 区征补办纪检组长
王 锋 区征补办房屋征收股股长
蹇小平 区征补办政策法规股股长
(听证代表9名)
邓惠明、刘卫宾、李 义、刘继熙、潘 静、徐 蓉、吴凤莲、王晋川、朱 浩
(社会公众代表3名)
黄映秋、卢贵礼、刘 聃
听证过程:
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听证秘书王勇查明听证人应到3名,实到3名;听证代表应到12名,实到12名;通过报名自愿到场旁听的被征收人38名,报主持人。
第二项议程:主持人向大家介绍听证人和听证代表。
第三项议程:听证秘书王峰宣读听证代表权利和义务。
第四项议程:听证秘书王峰宣布听证会会场纪律。
第五项议程:听证人蹇小平同志对项目征收补偿工作情况作简要说明。
第六项议程:听证代表发言。
李 义:
1、征收补偿方案中对面积认定为建筑面积,认为不合理,应对建筑物所占的基地一并纳入面积进入补偿。
2、补偿方案中产权调换比例为1:1不合理,应提高补偿比例。
3、货币补偿的奖励设置法律依据是什么?方案中的奖励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王晋川:
1、本次听证会要听证什么?有没有明确的补偿金额标准?到底要补偿多少钱?
2、补偿方案应涵盖房屋的周边价值,如区位在市中心,周边购物、买菜等生活设施齐全,小区容积率比东坡岛还要低,补偿要体现这些隐形溢价。
3、房屋的测绘运用标准是错误的,应以基地框架为标准进行测量。
4、补偿方案中的房屋公摊是如何计算补偿的?
刘卫宾:
建议参照三苏雕像旧城改建项目的货币补偿标准对老农校项目实施改造。理由一是因为眉山房价上涨迅速;二是老农校土地属一级地块,价格高于原三苏雕像商服土地价格;三是小区区位优势和容积率很小。
刘继熙:
1、不能提供原址产权调换政府就应提供2至3个区位较好的楼盘供被征收人选择。
2、如采用货币补偿,补偿的钱就应在相同区域能买到房子,并能够顺利入住才行。
3、现市场上的小户型价格都高,补偿方案中应对此有所考虑,适当提高对小户型的补偿金额。
邓惠明(公产代表):
1、听证的补偿方案中为什么还要设置对评估机构的推选方式?因目前评估机构已经产生,也没有必要再设置这项。
2、补偿的房屋价值到底是多少?为什么不确定标准。
3、既然不能在原址进行安置,补偿方案中就应该考虑对目前的区位优势进行补偿。
王晋川:
本次听证是对新的补偿方案进行商议,为什么还是以前的老的补偿方案?
邓惠明
选房方案为什么要另行制订?选房和补偿是一并的,应该同时对选房方案进行听证。
卢惠礼:
1、代表全体被征收人支持项目建设。
2、建议本次拆迁要依法依规,有法律法规要求的,必须无条件执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现在拆迁方是强势一方,被拆迁人是弱势群体,政府应拿出最大诚意,在不违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用好政策惠及被拆迁人。
3、如产生争议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依法维权。
黄映秋:
1、政府要多考虑住户的利益,拿出详细的价格与拆迁户协商,争取能达成一致。
2、政府拆迁要支持,但老百姓的利益必须维护。
第七项议程:听证人作解释说明
(一)听证人王锋对听证代表发言进行解释说明。
1、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本次听证会为什么没有对新方案进行听证进行解答。
2、就如何确定正式补偿方案的工作流程进行解答。
3、对王晋川提出的区位优势如何体现在征收补偿价格上进行解答。
4、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容积率低的问题进行解答。
5、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公摊问题和面积测绘问题进行解答。
6、对土地价值在征收补偿中的体现方式进行说明。
7、对代表提出的要求对小户型房屋进行特别优惠的问题进行解答。
8、对补偿方案中奖励制订的法律依据和标准进行说明。
9、对补偿比例按1:1制订的原因进行说明。
10、对选房方案另行设置的原因进行说明。
听证会主持人询问听证代表有无补充发言。
邓惠明:
询问正式补偿方案制订后是否还将进行听证?
刘继熙:
目前倾向选择货币补偿的住户占多数,建议货币补偿制订标准应高于选择产权调换的标准。
王晋川:
补充说明容积率的问题:容积率是对环境的享受指数,不是依靠证载来体现的。
刘卫宾:
要求说明货币补偿的标准到底是多少?要明确的具体数据。
听证人陈凌茂对听证代表补充发言进行了解释说明。
1、明确正式补偿方案确定后不会再次进行听证。
2、对现阶段不能确定货币补偿具体金额的问题进行解答。
听证会主持人告知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如还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听证会结束三日内向区征补办提交书面说明。
第八项议程:区政府党组成员杜明朗讲话。
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会后,听证代表和听证人在听证笔录上签字。)
听证会现场记录人为王峰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