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三举措落实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02-06  点击:

一是迅速部署,落实责任。东坡区政府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明确了禁放烟花爆竹的重点管控时间,重点管控区域。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和宣传、执法、巡查等8个子方案,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二是大力宣传,广泛动员。2016年2月3日,东坡区政府、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机关、饭店、商场、小区等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在东坡之声、东坡新闻上播放转载《通告》,在辖区各机关单位、社区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信息;发动辖区三个街道办事处220名网格员入小区、入户开展广泛宣传和引导。

三是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负责媒体宣传和舆论监控、综合执法、督查督办等工作。成立由区纪委牵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参与的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区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工作落实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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