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东坡区思丽妍美容中心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东坡区思丽妍美容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思丽妍美容中心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在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273号万景.国际商业栋14层19号、20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14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市东坡区柒月天酒店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东坡区柒月天酒店
眉山市东坡区柒月天酒店从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在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608-4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9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