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市鑫景峰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眉山市鑫景峰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眉山市鑫景峰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郑某,从2024年5月26至2024年5月27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廖某在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28号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警告、罚款23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