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东坡区驿传酒店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东坡区驿传酒店
眉山市东坡区驿传酒店从2024年3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在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268号玫瑰园十三区商务广场1-3层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9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东坡区西苑旅馆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东坡区西苑旅馆
东坡区西苑旅馆从2023年11月28至2024年6月24日在东坡区纱榖行南段266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140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