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尚义镇铁炉村第三卫生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容器案 |
东坡区尚义镇铁炉村第三卫生站 |
2024年11月6日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东坡区尚义镇铁炉村第三卫生站:1.于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将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等感染性医疗废物放置于套红色塑料袋的蓝色塑料桶内,该卫生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容器,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2.于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6日,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注射用氨苄西林钠等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警告、罚款2000.00元人民币 |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