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2-11-11  点击: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四川大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案

四川大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四川大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眉山东坡大美口腔门诊部)不能出示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胡兴宇2022年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经调查,四川大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眉山东坡大美口腔门诊部)于2022年1月至3月未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胡兴宇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该门诊部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罚款4000元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市东坡区大气碗成餐具消毒配送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达到卫生标准案

眉山市东坡区大气碗成餐具消毒配送部

2022年10月20日对眉山市东坡区大气碗成餐具消毒配送部进行了餐饮具监督抽检,于2022年10月28日检出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浓度为0.025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mg/100cm²) 不得检出”的要求。该单位消毒后的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浓度超标,未达到卫生标准的行为,违反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罚款2500元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市东坡区高灯翰庭商务酒店

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26日在眉山市东坡区明星北路138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9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集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从2022年7月10日至2022年8月10日在东坡区湖滨路南四段108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游泳场所水质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9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东坡区艺都理发店

从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7月26日在眉山市东坡区蜀山街134号1层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1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一氧文体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8日安排未获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肖友君(男)、周元富(男)在眉山市东坡区东坡里商业水街10.11.12号楼负一层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警告,并罚款2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东坡区鑫海宾馆

从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9月6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张明珠(女)在东坡区诗书南路28号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警告,并罚款2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博颜美容养身会所经营者刘玉

从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9月2日安排未获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范智花(女)、董丽萍(女)、冉新(女)、刘小立(女)在眉山市东坡区青衣街88号3栋二楼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警告,并罚款2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勇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青衣街88号岷江生活广场游泳池水卫生指标的余氯、尿素、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警告,并罚款1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东坡区河边旅馆

从2021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6日在东坡区通惠街81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1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四川动力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0日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37号雕像国际6楼游泳池水卫生指标的PH、尿素、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不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警告,并罚款1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东坡区丹美鑫美容店

从2020年12月5日至2022年9月5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里商业水街二号楼三层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1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芭提雅泰式酒店有限公司

从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7月26日在眉山市东坡区高灯北街69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15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四川康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在2022年8月10日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二环路99号万景魅力城地下室-1层1号7-1号至7-29号的游泳池水卫生指标尿素不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警告,并罚款9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市东坡区逸墅酒店

从2022年5月24至2022年7月21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张利(女)、从2022年3月1至2022年7月21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杜秀彬(女)在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东坡湖广场主楼(栋)8层1号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从2021年10月17日至2022年7月21日在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东坡湖广场主楼(栋)8层1号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40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四川云溪置业有限公司眉山市兰溪温泉酒店管理分公司

在2022年8月10日位于眉山市岷东新区富牛大道南段2号的游泳池水卫生指标游离性余氯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不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警告,并罚款9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市东坡区海星游泳池

从2021年8月14日至2022年7月20日在东坡区明星南路78号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9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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