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至5月,省审计厅农业农村处对我区农业园区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区收到审计报告后,认真对待,全面接受,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对审计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太和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对反馈问题专题研究、系统分析,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职责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指出我区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园区建设管理运营、资金管理使用、以往审计发现问题4个方面共19个问题,其中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8个,所有问题均符合审计整改时限要求。
(一)关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1.“对联农带农项目监管不严、政策落实质效不高”的问题。对已建立了联农带农机制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处置;对还需完善的项目,力争采取开展农技培训、优价服务、优价收购等积极方式约定联农带农方式;出台财政资金支持联农带农的管理制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报送的园区创建有关指标和成效存在不实”的问题。组织省、市、区级现代农业园区比对园区创建认定指标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报送的园区日常监测情况存在不实”的问题。出台《关于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明确相关指标的收集、统计口径,落实责任单位;并组织园区牵头单位和指标涉及单位,召开培训会,指导其收集填报数据。
4.“未严格审核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报送的成效”的问题。召开运行监测专题培训会,进行运行监测业务指导;对龙头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复查,对经营状况较差、联农带农效果不明显的省级龙头企业报请市局淘汰,对效果明显的企业推荐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并在申报储备项目时,向该类企业倾斜。
(二)关于“园区建设管理运营方面”问题的整改
1.“违规审核和推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且推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到位”的问题。组织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的真实性,收回不符合条件合作社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牌子;指导具有资质的合作社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对园区内设施农用地扩大范围、变更用途、擅自占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建筑拆除并复垦,对扩大范围使用的土地恢复设施用地用途,对擅自占用的地块按程序报批为设施农用地。同时,清查全区设施农业用地,形成清理报告、整改方案、整改台账,逐一整改。
3.“用地保障不到位,园区内2个项目违规占地56.19亩”的问题。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针对违规占地等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统筹安排农业农村发展用地规模和用地布局,将增减挂钩预留项目区指标在区域内流转使用;积极对上争取用地指标,加快保障园区项目合法用地。督促协助违规占地的项目业主及时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三)关于“园区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
1.“违规调整上级批复备案方案并超政策规定使用省级园区培育专项资金959.08万元”的问题。组织人员对园区建设项目全面清查,共有3个需按程序报批的调整内容,已按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完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召开农业项目管理培训会,学习项目申报及方案审批、财政评审等相关知识。
2.“挪用省级园区培育专项资金476.31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筹集资金支付了项目款378.67万元,目前将剩余的挪用资金归垫到位,待项目完成,达到支付条件后拨付。
3.“财政资金1223.58万元因虚报骗取、重复补助等面临损失浪费”的问题。已全面梳理核查相关项目实际情况,并作出对应处理。目前已收回资金727.47万元,余下资金拟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违规以虚高价格采购项目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程审计,最终以审计认定金额作为项目最终结算依据,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同步出台了工业和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严格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园区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
(四)关于“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
“审计指出的违规使用专项债券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已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类制定问题资金整改计划,并积极筹措往年结余和存量资金逐步补齐再次被统筹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严格按照《眉山市东坡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加强专项债券项目管理,确保债券资金有序收回和支付,防止再发生挪用问题。
三、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园区组织领导、资金管理、作风建设3条审计建议,我区全部予以采纳。已进一步健全园区管理机制,增强园区要素保障,统筹了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力量,在园区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中形成合力。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动态监测机制、财政资金支持联农带农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园区管理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同步出台工业和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严格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3个,规范园区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紧密结合省委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积极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构筑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等要求,继续抓好我区审计整改工作,提升园区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园区引领带动作用。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