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东坡区企业职工田媛、刘群芳等37人,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8号)文件规定,经东坡区就创中心审定,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38102657。
眉山市东坡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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